新建档案室成立的条件
1、刚建成的档案库房应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、数量充足的档案密集架(手动密集架、智能密集架),并安装使用空调、去湿机、加湿器或专用的温湿度自控系统。
2、应配备档案专用、高配置的计算机、扫描仪、光盘刻录、网络和存储设备,可配备档案专用打印机及复印机、照相机、防磁柜、消毒柜等设备。
3、档案柜、架应适合放置A4、B5纸型、会计档案、基建图纸等各种类型档案,宜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制成。档案密集架总体应不高于2.5m,排架高度不多于6层,档案密集架应符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“直列式档案密集架”行业标准。
4、档案柜、架排列的各部分尺寸应该达到以下要求:主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.00m,两行间净宽不应小于0.80m,顶端部与墙的间隔不应小于0.60m。库房内柜、架应成行垂直于有窗的墙面,外墙采光窗宜与档案柜架间的通道相对应,当无窗时应与管道通风孔开口方向相对应。
5、卷皮(盒)的印制使用应符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“无酸档案卷皮、卷盒用纸及纸箱”行业标准。为保证质量,档案卷皮(盒)应采用本区档案部门统一印制的档案卷皮(盒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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